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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| 张俊华 | 局党组书记、局长 | 范书华 | 局党组成员  副局长 |  
			| 戚  焓 | 局党组成员  副局长 | 熊雪莹 | 局党组成员  副局长 |  
			| 李  俊 | 局党组成员  纪检组长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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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				| 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、旅游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著作权、文物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旅游区、旅游设施、旅游服务、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;
(二)制定全县文化艺术事业、旅游事业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、新闻出版事业、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
(三)拟定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、创作的政策,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工作,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;
(四)负责全县文化、旅游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等对外宣传工作,拟定对外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等。 |  |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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